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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來相挺 因應美國關稅風暴 協助受影響產業辦理延期或分期繳納地方稅措施

盼新聞/新北市報導


新北市長侯友宜今日(4/8)宣布,為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對產業帶來衝擊所造成的影響,受影響的產業如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,可向稅捐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。


新北市稅捐處說明,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第1項規定,納稅義務人因天災、事變、不可抗力之事由,不能如期繳清稅捐者,得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。另依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,延期或分期繳納得擇一選擇,申請延期最長1年;或分期最多36個月(期)。


延期或分期申請說明如下:

(一)稅捐未達新臺幣20萬元,得延期1至2個月或分2至3期。

(二)稅捐在新臺幣20萬元以上,未達新臺幣100萬元,得延期1至3個月或分2至

6期。

(三)稅捐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上,未達新臺幣500萬元,得延期1至6個月或分2

至12期。

(四)稅捐在新臺幣500萬元以上,未達新臺幣1000萬元,得延期1至12個月或分

2至24期。

(五)稅捐在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,得延期1至12個月或分2至36期。


該處進一步提醒,分期繳納應納稅捐,每期金額不得低於依稅捐稽徵法第25條之1規定免徵限額,民眾可於稅款規定繳納期間內,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申請書向該處提出申請或線上申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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